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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发改油气〔2020〕1273号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核准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广西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广西基础设施补短板“五网”建设三年大会战和县县通天然气工程的工作部署,推进区内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加快发展天然气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广西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020-450000-57-02-042891。
项目单位: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海市合浦县白沙镇。
三、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管道全长12.3公里;新建站场共3座,包含天然气首站1座,分输站2座;设计管径D508毫米,设计压力为4兆帕。近期输气规模1.23亿立方米/年,远期输气规模17.6亿立方米/年(不含不确定工业用气量)。本工程线路管道防腐采用3层PE加强级防腐,阴极保护系统采用强制电流法。
四、本项目总投资10734.07万元。其中,资本金为4293.63万元,占总投资的40%,由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解决;其余60%资金为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确保项目管道路由和站场(阀室)等不占用生态红线。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的要求,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分输站、管道施工和应急安全措施,做好分输站、管道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营的安全、环保等工作。
六、请项目单位按照本批复所附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送我委及有关单位备案。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000202000108)、合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广西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管道路由和站场选址方案的意见》和龙港新区北海铁山港东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广西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管道路由和站场选址方案意见的复函》(北东港函〔2020〕182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环评、安全生产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确需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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