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21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桂发改社会〔2025〕15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2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自治区教育厅:
报来《关于报送广西医科大学等高校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桂教函〔2024〕165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和组织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学校优势特色和一流学科建设,提升学校教学科研能力,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广西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2409-450000-04-03-187586。
二、项目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三、建设地点: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国家重点实验室、物理实验楼、电子楼;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荟文楼文三区、田径场西-103及104室。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项目更新教学科研设备共计17台(套),其中: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设备7台(套),广西核物理与核技术重点实验室设备4台(套),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设备3台(套),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设备2台(套),广西类脑计算与智能芯片重点实验室设备1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共计18台(套),其中: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设备7台(套),广西核物理与核技术重点实验室设备4台(套),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设备3台(套)、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设备2台(套),广西类脑计算与智能芯片重点实验室设备2台(套)。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为6428.18万元,其中:工程(设备购置)费用629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18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预备费95.00万元。资金来源由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学校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为16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4〕718号)等。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项目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完备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批复确定的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以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建设。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
附件:项目设备更新购置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