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文件精神,更好发挥创新平台载体作用,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发改高技规〔2020〕13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及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发改高技〔2025〕560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各设区市、区直各单位相关领域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桂企业(广西注册)、区直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区直各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并经组织专家评审及联合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广西税务局,南宁海关等部门进行核查确认,我委择优遴选了46家工程研究中心拟作为2025年自治区新认定工程研究中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12月6日,共5天。如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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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2328308
附件: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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