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文件 > 通知公告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4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发改投资〔2023〕379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2023-05-25 09:00     来源:振兴处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2023年以工代赈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498号)精神,现将广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分解下达

本批投资计划安排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6440万元(含劳务报酬2155万元以上),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将国家切块下达资金直接分解到具体项目,共同做好计划分解下达、资金安排等工作。

(一)支持范围。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向原深度贫困地区、受灾影响较大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特别是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就业率相对较低的地区倾斜。

(二)受益对象。包括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建设领域。包括《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明确的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其中,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村生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公益性基础设施等,特别是城乡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中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中小型农牧产业、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林业草原产业等基础设施,特别是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四)下达方式。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落实“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要求,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的原则,认真做好计划分解下达,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和带动农村群众就业人口规模,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计划安排的新开工项目应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具备开工条件,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应当完备,确保投资计划分解后,下达投资能够立即投入项目建设。

我委根据项目县(市、区)上报文件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并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请你们及时将分解项目录入重大建设项目库,同时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部署项目县(市、区)组织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适时对县市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会同市级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隶属关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监管,特别要发挥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审核及填报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委。我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请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要求

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组织动员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受灾群众等在家门口务工就业,防止规模性致贫返贫。与此同时,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紧密衔接,指导各县(市、区)撬动地方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1.广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广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