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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鼓励先进、促进发展,标准引领、有效提升的原则,扎实组织实施推动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四大行动,促进全区投资和消费增长,推动节能降碳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能力和水平。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节能减排。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为重点方向,围绕汽车、机械装备、冶金、有色金属、建材、石化、电力、制糖、物流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加快提升节能标准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和产能。
(二)突出安全改造。以安全生产、民生保障为重点方向,围绕住宅电梯、供气、供水、污水处理、环保、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重点领域,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动地面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市政管道及相关设施的老化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
(三)突出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相关产业链短板弱项,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强链补链延链,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推动数字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广,提升企业产品供给能力。围绕钢铁、有色金属、制糖、造纸、建材、化工等传统行业,加快锅炉、电机、输变电、照明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大幅度提高原料更省、效率更高、能耗更低的设备使用比例,大力推动企业降本提质增效。
三、加强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和统筹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循环利用项目。统筹用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和自治区服务业发展、“33消费节”等补助资金,支持汽车、家具家装、家电以旧换新。积极争取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等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新能源公交车等更新,以及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推动农业机械更新。优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统筹自治区资金特别是尚未下达的财政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继续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持续落实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的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的再贷款政策支持。发挥政金企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融资需求,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引导保险机构为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保险保障。为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按规定发放“桂惠贷”。加快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银行机构聚焦资源回收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型设备更新等领域,创新发展综合化、差异化、定制化绿色金融产品。
(三)强化税收政策支持力度。按照中央规定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按照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加快落实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开展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充分释放税费政策红利。
(四)加强要素保障。用地方面:加快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指导各市县支持或预留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等用地空间。指导各地加强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和消费品生产项目用地保障,对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等清单的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指标核销制,由自治区层面统筹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用地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用能方面:对符合国家、自治区政策的设备更新、消费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加强项目用能要素保障。人才方面: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更新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员工技术培训等工作。
(五)加强创新支撑。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自主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开展节能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一批支撑钢铁、有色金属、制糖、造纸、建材、化工等传统行业的设备更新科技成果。发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奖励资金激励作用,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技术装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商务、市场监管、供销、林业、数据、国资、金融管理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视实际需要设立各领域专项工作小组,高效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各领域设备更新摸底调查工作,形成需求侧、供给侧、补链侧“三张清单”。统筹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等方面支持政策,畅通办证、审批、资金支付等流程。加快相关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做好设备更新计划安排;主动对接国家部委,确定本领域工作细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主要责任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推进,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完成。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积极主动、带头参与,加强央地合作,推动与央企合作走深走实。
(三)强化供需对接。搭建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信息共享,让生产企业及时掌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让消费者及时了解消费品以旧换新优惠政策,促进供需顺畅对接。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线上、会展、优惠促销等渠道和活动,持续推动开展供需对接。推动发展节能诊断、合同能源管理等第三方咨询服务,为企业设备更新提供专业方案。
(四)强化宣传引导。精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对以旧换新政策的认识,增强消费者利用金融服务进行消费升级的意愿。
(五)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落实督查问效机制,自治区专班适时对各部门牵头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主管部门要紧盯重点任务、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工作举措,持续跟踪问效。
附件: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