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糖〔2023〕1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关于申报
2023年糖料蔗脱毒种茎加工
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糖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制糖企业(集团),各有关科研育种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继续实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政策的要求,精准做好新植糖料蔗脱毒种苗与健康种苗差异化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要求
通过甘蔗品种登记、审定、鉴定或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品种。
二、种苗来源
(一)脱毒种苗。
1.科研育种单位直接培育供应的组培苗。
2.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茎加工厂利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按要求生产供应的种苗进行切段、消毒、包衣等处理后供应的脱毒种苗。
(二)健康种苗。
1.种植主体从上述脱毒种苗途径引种扩繁生产的健康种苗(夏秋植蔗可为全茎种,冬春植蔗应为半茎种或尾梢种)。
2.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健康种苗。
三、验收要求
(一)脱毒种苗验收和种茎加工厂供种要求。
1.脱毒种苗验收要求。
(1)由科研育种单位供应组培苗的,需提供由供种科研育种单位出具的引种证明。
(2)由种茎加工厂供应脱毒种苗的,需提供由种茎加工厂出具的引种证明和种茎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2.种茎加工厂供种要求。
(1)具有生产经营资质。
(2)具有种源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出具的资质证明、引种证明、所在地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种茎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进行切段、消毒、包衣等规范化处理。
(二)健康种苗验收要求。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60号)文件执行。
四、开展脱毒种苗供应情况摸底调查
(一)各县(市、区)糖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科研育种单位、种茎加工厂填写《糖料蔗脱毒种苗供应情况统计表》,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每年4月底前报自治区糖业主管部门。
(二)各科研育种单位、种茎加工厂做好糖料蔗脱毒种苗来源、生产、出货证明(合同、支付凭证、出货单等)的保存及备份,便于开展溯源调查。
(三)各县(市、区)糖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科研育种单位、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种茎加工厂脱毒种苗生产供应工作的服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五、其他事项
(一)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糖企业、种植主体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糖料蔗推广种植任务,7月底前完成脱毒种苗与健康种苗区分、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等工作,并报县级糖业主管部门汇总、备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组织开展验收工作中,切实履行好验收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制糖企业积极配合,并建立健全企业责任内控机制。
(二)验收和公示示范文本参照《关于印发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种植验收和公示示范文本的通知》(桂糖改办〔2020〕3号)执行。验收申请、验收表、公示时要严格区分脱毒种苗与健康种苗。
(三)通过广西糖料蔗大数据服务平台对脱毒种苗溯源管理。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汇总新植地块信息并进行数据治理对比,为补贴资金精准发放提供大数据信息化服务。
(四)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宣传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政策,积极推广糖料蔗脱毒种苗种植,营造良好氛围。
(五)各地各有关单位、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验收工作。对于工作不认真负责,以及出现骗补套补、虚报面积、以健康种苗冒充脱毒种苗等行为,要追回补贴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
(六)如上级文件有新要求,将作进一步调整。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熊名正,0771-5829237。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杨志才,18587766417;广西糖料蔗大数据服务平台联系人及电话:张洋洋,13217710712。
附件:糖料蔗脱毒种苗供应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3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糖料蔗脱毒种苗供应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供种对象 |
供种数量 |
单价(元) |
成交额(元) |
种植详细地址(县/乡/村屯) |
联系电话 | |
芽段/苗数(芽、株) |
大田面积(亩) | ||||||
电子邮箱:gxtybtlc@gxi.gov.cn。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