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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比去年同期增加118亿元 实现“四个突破”

2018-01-1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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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快推进,实现了“四个突破”,抓好了“五个落实”,为全区扩大有效投资,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提供了坚实的项目支撑和投资保障。

一、重大项目建设主要成效

(一)年度目标任务取得突破,投资跨越7000亿大关

2017年全区推进重大项目共6985项(含增补),年度计划投资6904亿元,计划新开工2310项,计划竣工1031项。其中: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772项,年度计划投资2109.6亿元(新开工198项,续建381项,竣工73项,预备项目120项)。市级层面重大项目6213项,年度计划投资4794.7亿元。1-12月,全区重大项目完成投资7461.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8.1%,同比高2.2个百分点,投资增加1321亿元,同比增长21.5%,是过去五年增幅最高的一年。其中,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完成投资2362.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2%,同比高2.8个百分点,投资比去年同期增加118亿元,保持了2014-2017年投资完成额“四连增”。全区重大项目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为我区扩投资和稳增长提供坚实支撑。

(二)前期工作提速增效取得突破,一批项目提前开竣工

第一时间对项目前期工作进行精细分解和精准管理,压实了目标责任;针对项目前期的审批环节、要素保障及项目征拆等主要矛盾,及时梳理列入区市重大项目协调调度会重点问题清单,分类别、分层级协调解决,打破项目前期第一公里和项目开工最后一公里的阻碍,切实推动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速增效。1-12月,全区重大项目实现开工2196项,开工率95.1%,比去年同期快10.2个百分点。其中,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开工190项,开工率96%。全年预备项目提前开工16项,续建项目提前竣工20项。

(三)项目协调调度取得突破,军地协作机制初步建立

在自治区重大项目常态化协调调度机制基础上,针对部分重大项目建设过程涉及国防光缆迁移等系列相关问题,与部队紧密对接沟通,项目协调调度取得突破,初步构建了重大项目建设军地协作机制,形成了地方政府、区直相关部门、当地部队、项目业主等多方参与、定期协调调度、限期解决问题的工作制度安排。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地方政府和项目业主的项目建设中涉及国防设施动迁,沟通不畅、问题久拖不决的制约障碍。

(四)构建项目储备机制取得突破,编制完成三年滚动计划

制定了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生态环境、公共管理等领域,全面谋划和储备全区未来三年重大项目,计划推进项目2616项,总投资34701亿元,三年计划投资19601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5071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7412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7118亿元。努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建成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策划一批,初步构建了项目滚动实施、投资接续不断的储备机制和良性循环体系。

二、自治区层面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落实目标责任,为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提供组织制度保障

一是提前谋划部署,及早制定2017年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方案、自治区领导联系重大项目(事项)方案,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审定后,纳入2017年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责任制的重大项目(事项)共62项,其中,重大项目46项,重大事项16项。及时召开牵头单位联络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细化分解落实全年目标任务,围绕政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全区重大项目完成投资6000亿元以上,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完成投资2000亿元以上”,制定2017年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目标及职责分工方案,将区市两级重大项目投资任务、开竣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区直各有关部门,为扩大有效投资提供项目支撑。三是研究制定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将涉及118个新开工项目、79个预备项目的231个审批事项逐一细化分解,纳入各市、各审批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范围。

(二)落实协调服务,为项目快批快建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保障

一是加强协调调度。定期对重大项目存在突出问题和困难进行专题研究协调。截止12月底,共召开8次协调调度会,92个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154个突出问题进行了研究协调,并印发会议纪要,督促各部门抓好落实。同时,在市县层面同步分层协调解决项目推进难题。二是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牵头组织开展3次专项检查活动,实地检查300多个重大项目,现场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三是加强对项目业主进行培训。4月份举办2017年重大项目业主培训班,提高了项目业主开展前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四是完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会同自治区政务中心组织区直有关审批部门举办3次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将协调调度会落实情况纳入联合审批活动对接内容,促进问题的落实。五是做好项目增补工作。先后开展3批次重大项目增补,将121个前期工作较为成熟的项目增补纳入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计划。

(三)落实部门协同联动,为重大项目早落地快建设提供要素保障

一是加强用地保障。定期梳理重大项目用地落实情况,会同国土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完善用地报批材料,协调国土部门加快用地审批。截止12月底共梳理出363个需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共解决落实86个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2139公顷。二是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8月和11月,会同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开展2次政银企对接活动,共组织193个项目业主和28家金融机构对接。从7月起,我委每月梳理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将相关信息提供各金融机构优先保障落实信贷资金,截止12月底,共梳理出296个项目融资需求2615亿元。

(四)落实项目攻坚,营造重大项目建设良好氛围

组织开展全区重大项目建设3轮攻坚行动。截至12月底,全区14地市重大项目建设攻坚行动集中开竣工重大项目1297项(开工865项、竣工432项),总投资规模4008亿元,其中:自治区层面开竣工56项,总投资717亿元;市级层面开竣工1030项,总投资2947亿元;其他重大项目开工176项,总投资433亿元。截至目前,基本完成预期进度目标,为重大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五)落实激励引导,激发基层推进项目工作活力

制定了《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暂行办法》,从“前期工作、项目开工、项目竣工、投资贡献、协调服务、信息报送、进步激励”等七个方面对设区市2016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进行了目标责任考核,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费安排1000万对南宁、贺州、百色等10个地市,防城港东兴市、南宁市江南区、梧州市藤县等30个县级单位等重大项目推进先进市(县、区)进行奖励,极大调动了基层推进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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