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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第39号令)第三条,“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凡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接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投资运作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未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不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不享受政策扶持”。此外,您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政务公开——发展改革令”获取《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第39号令);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展改革工作——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获取“创业投资企业申请备案有关事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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