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
联合转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
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桂发改财金〔2018〕856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文明办、中级法院、财政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南宁铁路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大格局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的要求,防范部分旅客违法失信行为对铁路运行安全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大对其他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4号)(以下简称“《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广西证监局、各设区市人民法院、财政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根据《意见》相关要求,将符合纳入限制乘坐火车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范围的有关责任人名单推送至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请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本级各部门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汇总后推送至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由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数据。
请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处根据《意见》相关要求,对符合纳入限制乘坐火车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范围的有关责任人,开展限制乘车的惩戒,根据工作开展进度适时报送惩戒情况至我委(文件接收邮箱:fgcjc@gxi.gov.cn)。请南宁铁路公安局及时归集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的严重失信人名单,并及时推送至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黄丽洁;联系电话:0771-2328173;传真:0771-2328172。
自治区文明办联系人:林敏芳;联系电话:0771-2189980;传真:0771-2189980。
自治区高级法院联系人:王永明;联系电话:0771-5788903;传真:0771-5788908。
自治区财政厅联系人:曹延斌;联系电话:0771-5331674;传真:0771-5318224。
自治区人社厅联系人:赖彬;联系电话:0771-5672686;传真:0771-5890872。
自治区税务局联系人:李鸿、张佩玉;联系电话:0771-5877571、5536357;传真:0771-5877571、5338011。
广西证监局联系人:覃智勇;联系电话:0771-5555723;传真:0771-5555700。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董志刚;联系电话:0771-2726442;传真:0771-2722902。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国家税务总局
财 政 厅 人力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铁路南宁局
广西监管局 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