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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关于以世界一流为发展目标 打造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9-07-08 16:25     来源:区发改委社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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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发改社会〔2019607

桂林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关于以世界一流为发展目标 打造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以世界一流为发展目标

打造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新时期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探索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力支撑我区建设旅游强区,现就以世界一流为发展目标,打造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对标世界一流,推动桂林加快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全国旅游创新发展先行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成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和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胜利完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旅游总消费达到1600亿元,接待游客量超过1.15亿人次,其中入境过夜游客达到280万人次,旅游产品和服务体系比较完善,旅游交通网络比较发达,生态环境保护国内领先,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建成国际旅游胜地。到2025年,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达到国际一流,“桂林山水甲天下”品牌享誉全球,游客体验感和满意度世界领先,旅游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和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服务业为主体、新型工业和特色农业协调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形成,全面建成世界一流的国际旅游胜地。

      二、打造世界一流的旅游目的地

      瞄准世界一流标准,推动桂林旅游提质升级增效,促进旅游与文化、康养等融合发展,加快建成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三)建设一流的精品景区

      建设漓江流域精华区,建成世界一流的旅游休闲度假区。实施漓江游船提档升级,引导漓江游船多元化、定制化、高端化运营,高标准特色化改造提升漓江沿岸游船码头配套设施,积极推行漓江分段游、分时游、分级游、分形游。发展漓江骑行游、低空游。高水平高标准规划建设漓江流域拓展区域,推动遇龙河、桃花湾成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将雁山园权属划归桂林市管理。打造愚自乐园、法国PVCP、园博园·雁山园、会仙湿地等一批世界级休闲度假基地。

      建设桂林城市核心区,建成世界一流的宜游宜居城市景区。依托河湖水系连通中心城区主要景点,高标准建成两江四湖二期工程。完成靖江王府片区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将东西巷·逍遥楼纳入独秀峰·王城景区统一规划建设运营。研究推行中心城区主要景区逐步免费政策,探索开放式旅游新模式。

      建设县域主要景区,建成各具特色、多元发展的旅游景区。创建龙脊梯田、八角寨、猫儿山、灵渠等国家5A级景区,力争2025年5A级景区8家以上。加快全州天湖、万达文旅等新兴景区开发建设,打造大圩、草坪等26个国际水平的旅游特色小镇,4A级景区力争达到60家。促进桂林乐满地景区向世界级主题公园发展。

      积极发展全域旅游。强化桂林中心城区核心作用,提升临桂区游客接待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将雁山区打造为新的旅游增长极。升级漓江黄金旅游带,联动发展湘桂走廊和西南通道两轴,做强做优阳朔、龙胜、兴安旅游三极,辐射带动周边县域旅游发展。打造百里漓东、峰林遗产、茶江生态、桂柳运河、龙脊风情、资江丹霞、湘江红色、灵渠古道等8条精品线路。做强特色旅游村镇。创建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四)提供一流的旅游服务

      建设一流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成4个一级、10个二级旅游集散中心,高标准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驿站、应急医疗救助点等配套设施,规范并实现多语种旅游标识标牌全覆盖。建成国家标准旅游厕所1000座以上。布局建设“运动桂林·健康绿道”,每个县(市、区)建有一条以上自行车休闲绿道、游客步行栈道,建成漓江东岸百里休闲健身步道、西岸桂阳公路旅游休闲带。加密交通站场、景区景点、游客集散中心之间的旅游直通车,开通符合自由行需求的穿梭巴士、旅游专线车。

      提供一流的旅游接待设施。鼓励发展多业态精品酒店、文化主题酒店等,建设高端旅游度假酒店群。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管理)集团。探索制定一流的民宿标准,打造桂林民宿品牌,建成一批精品民宿集聚区。

      创建一流的旅游服务环境。积极推进国际质量认证,建立健全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外语服务水平提升工程,加强对旅游行业管理和服务人员国际习惯、国际标准和国际礼仪培训。强化旅游市场环境治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主要景区、旅行社、导游、餐饮店和商店的信用等级评定。

      建设一流的智慧旅游城市。在全区率先建成数字化城市,推进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一键游桂林·i游桂林”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网络全覆盖,推进服务数字化智能化。

    (五)培育一流的旅游品牌

     培育打造宜居桂林、养生桂林、桂林有礼、桂林有戏、吃在桂林等魅力品牌,统一桂林旅游宣传口号,推介桂林城市卡通形象。加强与重点城市合作交流,争取更多外国政要、国际名流造访桂林。自治区建立多部门联动对外宣传推广机制,加强面向欧美日韩、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旅游产品设计与推介。

     (六)建成一流的国际消费中心

      积极争取免税购物政策落地,在两江国际机场等具备条件的区域设立免税商店。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以桂林中心城区、阳朔西街为重点,布局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品位步行街和大型消费商圈。鼓励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综合发展,打造跨境电商消费体验中心、进出口商品直销集散中心。大力营销“桂林有礼”品牌和广西特产,推广桂林山水字画、鸡血玉、绣球、壮锦等旅游商品,打造桂林米粉、油茶、啤酒鱼、酿菜、醋血鸭等美食品牌,举办桂林国际美食节,重塑“桂林老字号”,扩大桂林饮食文化影响。积极行销东盟国家特色旅游商品,打造中国—东盟旅游商品交易基地。

     (七)形成一流的文旅体验

      促进山水旅游与人文体验深度融合,打响“桂林有戏”文化体验品牌。做大做强印象刘三姐、桂林千古情品牌,打造象山演艺、夜王城、千年桂林、秦安天下、湘山故事、瑶妃传奇等精品文化项目,开发以靖江王府王陵、甑皮岩、桂海碑林、湘山寺、恭城“三庙两馆”以及桂林本土民族民俗为主题的文创产品。建设桂学博物馆。推出七星景区·桂海碑林、芦笛岩·西山石刻等山水文化旅游套餐。深度挖掘靖江王府王陵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靖江王陵考古遗址公园。积极开发古灵渠、桂柳古运河水利体验游览产品,支持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将湘江战役纪念设施纳入国家长征文化纪念公园建设,打造湘江战役红色旅游品牌和红色旅游精品线路链,建设以灌阳、全州、兴安为核心,联动资源、龙胜、灵川发展的桂北红色文化旅游带。培育壮大文化创意龙头企业,建设高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培育数字创意、动漫游戏、影视剧创作等新兴文化业态,建设兴安电影小镇、恭城瑶家大院影视城和临桂航天科技小镇。开展国际文化创意交流活动,提升桂林文化影响力。

     (八)建设一流的康养基地

      建设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规划建设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开展前沿医疗技术研究,建设国际化医疗技术产业集聚区。引进和培育一批国际医疗合作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美容整形等特色诊疗服务。争取国家级胸痛中心等科研机构落地桂林。引进有实力的养老机构,建设一批国际康养社区。推动中国—东盟友好疗养基地、华邦(桂林)国际旅居康养小镇、龙胜温泉康体小镇等项目建设,提升崇华中医街影响力。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加快建设攀岩等国家队体育训练基地,规划建设临桂新区体育中心、综合运动场馆。提升桂林市举办大型体育赛事能力,扩大国际体育赛事影响力,承办好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积极申办漂流世锦赛和国际高品质高尔夫比赛。打造一批自治区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精品赛事以及体育旅游综合体。

      三、打造美丽和谐的生态环境

      实施桂林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让空气清新、山清水秀、洞奇石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秀美桂林永存于世、永续发展。

     (九)守护世界最美的漓江

      开展漓江流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明确划定开发与保护的边界红线,按照国家公园标准对确需保护的区块进行最严格的保护,对确需开发的区块实施低密度开发。积极开展漓江干流上游河道、城市段洲岛等自然生态修复,建设漓江沿岸生态景观林带,加大沿岸露天采石场、采矿场等复绿,加快喀斯特岩溶地区自然植被恢复和生态景观修复。加大沿江村落和居民点环境综合整治和风貌改造。加强漓江上游水源林保护、湿地保护与恢复,实施生物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保育工程,加强水资源调度,改善漓江城市段枯水期生态环境。完善漓江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及应急响应体系,加快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地,以及长塘水库、第二水源工程等项目建设。深化漓江截污和黑臭水体治理,实现漓江及支流排污口“零排放”。

     (十)建设永续发展的生态桂林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以漓江百里绿色画廊,都庞岭、越城岭生态屏障,龙胜、资源、阳朔、灌阳、恭城五个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的“一廊两屏五区”生态保护格局,巩固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深入推进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自然景观风貌保护与修复等工程建设,强化漓江和湘江源头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建设南岭(桂林)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推进猫儿山、花坪、千家洞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加快琴潭荷塘湿地、会仙湿地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和减量行动,加大对已污染土地的监管与土壤污染修复。加强工业和医疗废弃物处置。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推进大气环境质量联防联控,加大工业烟粉尘、尾气排放和扬尘污染控制力度。开展碳排放权和林权等交易试点,鼓励生态资产所有者通过转让、租赁、承包、抵押和入股等形式交易生态资产各类权益。鼓励社会资本投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重大环境治理领域引入第三方治理,推动城乡环保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

      四、打造高效通畅的综合交通枢纽

      突出发展国际航空,加快发展轨道交通,提高旅游交通通达性,明显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能力,加快形成贯通八桂、连接粤港澳大湾区、衔接华南中南西南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十一)提升航空国际化水平

      提升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枢纽功能,打造世界一流旅游航空港,创建国际卫生机场,旅客吞吐能力达到1600万人次。争取“中途分程权”、“第五航权”和“团队免签”等政策落地,开通和培育直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及国际航空枢纽城市的国际航线,加密联结港澳台、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直飞航线航班,统筹布局桂林与南宁国际航线,形成国际旅游航线共享运营模式,力争2025年国际(地区)航线达到20条以上,形成覆盖国内主要旅游城市,承接国际,连通港澳、日韩及东盟地区的航线网络。支持桂林航空做大做强,引进一批具有公务舱的机型,力争到2025年机队规模达到30架。推动航空与铁路、公路高效衔接并签订联程结算协议,把两江国际机场建成旅游联运服务港。主动对接京沪陕入境旅游枢纽和国内主要旅游目的地,结成航空、高铁旅游合作联盟。提高桂林两江机场货邮吞吐量,积极发展空港物流和货物加工,打造桂林空港经济区。统筹推进兴安、阳朔等通用航空机场、低空旅游专用机场建设,发展低空飞行旅游,探索发展商务飞行、私人定制飞行。

     (十二)发展快速便捷的轨道交通

      加快推进张家界经桂林至海口、南宁经桂林至衡阳高铁通道规划建设。推进湘桂铁路既有线柳州至衡阳段电气化改造。加快推进柳州经荔浦至韶关等规划铁路建设。支持开通桂林至香港始发终到列车,加密桂林至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和西南地区等主要客源地的始发列车。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下,开工建设轨道交通和旅游专线铁路。积极推动“高铁+小火车”旅游观光项目。

     (十三)建设综合交通枢纽中心

      依托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规划建设空铁联运交通枢纽。调整优化桂林中心城区高铁线路和站场布局,建设桂林北铁路客运综合枢纽,在城市西北方向规划新建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站。利用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出租车等交通方式无缝衔接机场、高铁站、汽车站和重点景区。开展水上巴士、有轨电车等新型旅游交通服务,推动城市公交服务网络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区(点)。推动智能交通、共享交通、绿色交通等发展,建立统一的旅游汽车租赁平台,推广新能源汽车租赁,实现汽车租赁服务网点全覆盖,旅游租赁车辆车型配置和服务标准达到国际一流水平。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化、生态化房车营地。

     (十四)提高旅游道路通达水平

       打通高速公路主线待贯通路段,加快建成阳朔至鹿寨、桂林至柳城、灌阳至平乐等一批高速公路,谋划建设阳朔—融安—贵阳、龙胜至城步、桂林—大圩—灌阳—江永、平乐—昭平—广宁、灌阳—全州—东安等高速公路,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服务功能。规划建设环桂林旅游公路网络,连接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公路按二级以上旅游公路标准建设。全面打通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交通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升级改造乡村旅游公路,提高公路通达质量和安全防护水平。

      五、打造绿色高端的现代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与生态环境相适应、与旅游业发展相融合的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特色农业,构建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资源环境适宜、人力资源充分利用的现代产业体系。

     (十五)加快发展新型工业

      充分发挥桂林高校云集、人才集聚等创新资源优势,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型工业发展,推进传统工业和老工业基地改造提升。积极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发展激光器芯片,推进北斗卫星通信导航、信息安全、通用测试技术等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华为生态信息产业园、花江慧谷等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积极发展轨道交通装备、橡胶机械、通用航空装备、汽车零部件及智能数控装备。推进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纳米材料、电工电子新材料、硬质合金技术改造等项目建设。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化学药、植物提取制品和高性能医疗器械,积极开发罗汉果等保健产品。支持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将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成为千亿级工业园区。建设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

     (十六)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国际会展、电子商务和金融、信息、科技、健康等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加快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和临空经济示范区,大力发展航空物流、铁路物流和保税物流,高标准建设桂林苏桥无水港、空港物流园区、桂林西物流中心等现代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跨境电子商务城市。对标国际建设完善会展基础设施,培育和引进大型会展集团,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等展会节庆活动,积极申办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相关国际论坛,形成“桂林国际”会展品牌。做大做强桂林银行和国海证券,积极引进国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公司,组建桂林旅游银行,探索设立养老保险公司,开发适合康养旅游的医疗健康保险、旅游意外保险、人身险等产品,把金融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

     (十七)积极发展现代特色农业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生态种养,发展富硒农业、循环农业、绿色有机农业,建设特色无公害的粮食、果蔬、畜禽、中药材生产基地,打造“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养生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园、科技园、田园综合体,创建全州稻田养鱼、灌阳生态养殖、资源有机农业等一批循环农业示范点。

       六、打造宜居宜游的魅力城乡

       推动旅游业与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打造城在景中、人在画中、山水风光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城乡风貌。

     (十八)焕发历史文化名城新风采

       实施中心城市国际化提升工程,把桂林中心城区建成世界闻名、亚洲一流的国际山水园林城市。统筹推进老城区改造,加大历史文化街区、地方特色建筑等“桂林符号”的保护修缮,实施城市“双修”工程,展现历史文化名城古韵新辉。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临桂新区,完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有序承接老城区的行政、商务、产业、公共服务等功能,实现“再造一个新桂林”的目标。优化中心城区行政区划设置,支持灵川撤县设区,加快发展荔浦副中心城市,积极推进全州撤县改市。提升阳朔、兴安、龙胜、恭城、资源等旅游特色名县影响力,促进永福、平乐、灌阳县域经济发展,推动灵川大圩、兴安榕江、恭城莲花等特色小镇建设。

     (十九)建设美丽宜居生态乡村

      加快建设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基地,促进农旅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将旅游元素融入村庄规划建设,改造提升旅游基础设施,优化乡村旅游环境。加强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农业遗迹保护,传承和发展非遗文化、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一批乡村精品民宿和田园综合体,培育一批以旅游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镇。

      七、构建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

       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着力创新旅游管理、规划体系、环境保护、投融资等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二十)创新旅游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适应世界一流国际旅游胜地发展的资源开发、经营、服务和市场监管新体制。对精品景点景区等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资产评估,提出对标国际一流的开发标准,引进国内外龙头企业开发经营。建立精品景点景区定期考核和激励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统一和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查处“三统一”。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快速处理机制,加强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完善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和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建立旅游市场诚信评价体系,完善涉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以及游客诚信记录,健全旅游市场“黑名单”制度。深化导游自由执业改革试点,推行电子合同、电子行程单管理系统及旅游车辆全程监控系统。推进旅游公共服务等领域地方旅游立法。

     (二十一)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按照“多规合一”理念科学编制桂林市空间总体规划,开展全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工作,合理划分“三区三线”空间布局,在此基础上统筹叠加风景名胜区等各类开发与保护要素,构建全市一张蓝图。强化空间总体规划落地实施,依据规划开发强度、开发与保护边界要求,编制控制性详规,依法依规开展景区度假区建设、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发与保护专项活动。建立空间规划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查询统计、审查审批、监管督查、辅助决策、监测预警等功能。

     (二十二)健全漓江流域保护机制

      修订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健全上下联动、协同保护的漓江流域保护机制,自治区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桂林市落实漓江流域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流域生态环境的统筹管理,实行统一执法。完善漓江流域保护和治理多元化投入机制,自治区建立地方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漓江—桂江以及西江、湘江生态环境保护资源配置。推行生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开展漓江生态环境保护。

     (二十三)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鼓励桂林银行创新开发适合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引导带动其他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到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新三板挂牌。支持现有产业园区依法依规设立一批符合产业园区功能定位的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加大对城市资源和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等相关权益的市场化运作。支持市场融资主体采取企业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收益权转让等多种融资模式募集资金,投入胜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八、强化辐射带动和开放合作

      发挥桂林品牌优势,加强区域旅游开放合作,提升旅游国际化水平,显著增强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龙头带动作用。

     (二十四)引领带动广西旅游强区建设

      依托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整合周边各市旅游资源,优化精品旅游线路,提升区域交通设施通达水平,打造“大桂林旅游圈”。加强与南宁、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和边关风情旅游带等联动发展,实现旅游客源、旅游服务、旅游信息等资源共建共享,共拓旅游市场。推广复制旅游胜地建设形成的经验,带动全区旅游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二十五)加强国内区域旅游合作

      支持桂林加强与广西周边地区、全国旅游影响较大的城市之间的旅游交流合作,扩大国际旅游胜地在全国的影响力。发起成立粤桂湘黔旅游合作联盟、京沪西(安)桂(林)旅游联盟,参与融入“北上陕”中国入境旅游枢纽合作机制,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的旅游合作,推进粤桂旅游一体化深入发展。密切与长三角、京津冀、成渝等区域旅游合作,加强与东北、华北等地区的旅游合作,办好“冬游桂林”活动。

     (二十六)提升旅游国际化水平

      巩固提升欧美、日韩、东盟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传统客源市场,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新兴客源市场,到2025年实现入境过夜游客达到500万人次以上。积极争取国家出台支持桂林扩大外国人入境旅游免签的国别范围、延长入境游客过境免签期限、放宽出境口岸限制等政策。支持在桂林注册、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积极参与国际旅游合作与分工,承办国际电影节、音乐节、艺术节、摄影节等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开展时装、选美、狂欢、户外运动、电子竞技、极限挑战等一批国际赛事娱乐活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旅游应急医疗救助体系,为境外患者便利化诊疗服务,引进国际一流医疗机构参与桂林医院运营管理。增设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和外币代兑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酒店经申请接收国家批准落地的境外电视频道。鼓励本土文化旅游企业和文化演艺精品“走出去”,吸引和集聚各类国际组织总部、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进驻桂林,引进国际知名的演出经纪机构。

      九、强化政策支持

      统筹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桂林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各项政策资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七)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加强同国家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各项政策支持。力争在桂林设立综合保税区,开放第五航权,发行竞猜型体育彩票等。争取桂林国际机场口岸53国72小时过境免签期限延长至144小时。争取过境免签和东盟十国入境免签旅游团停留范围扩大至广西行政区域,允许入境免签旅游团从桂林机场口岸入境,从广西各个口岸出境。建设中国旅游资源资产交易中心分中心。争取国家对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进口相关政策支持,支持建设国家新药转化桂林基地。加大对桂林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公益林补偿力度。

     (二十八)加大资金项目支持

      制定实施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升级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自治区集中财力倾斜支持。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漓江流域纳入区内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试点,自治区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桂林市在政府债务限额内和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用于项目建设。自治区在制定航线培育、拓展计划时对桂林予以倾斜支持。优先将桂林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纳入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用地指标由自治区保障。支持桂林继续实施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形成的相关政策。

     (二十九)加快人才培养引进

      支持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旅游学院等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开展高校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园,打造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桂林高校集聚区建设,筹建民营、外资参股的桂林大学和桂林职业技术学院。推进旅游、家政服务、养老医疗等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集聚。推动桂林旅游产业研究院建设。构建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拓宽外籍人才就业渠道,实现旅游全行业、全领域面向境外人员就业全开放。全面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实施人才安居政策,多渠道解决人才居住需求。落实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政策。支持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畅通职称晋升渠道。

      建设世界一流的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是重大战略任务。自治区建立由发展改革、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等部门牵头的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工作,推动需要自治区层面解决或需要向国家层面争取支持的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落实,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按照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积极向国家部委沟通汇报,争取相关政策落地,加大对胜地建设的支持、指导和协调。桂林市要强化本意见实施的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胜地建设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定期向自治区报告胜地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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