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改价格〔2020〕67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99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延长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宣传和跟踪调度,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加企业获得感。
二、各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多渠道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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