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2018-02-09 10:35
来源:政策法制处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8〕94号),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出了具体要求。
为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8〕9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于2018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工作进展情况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8〕94号).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