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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糖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03-14 08:00     来源:糖业科技工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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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糖业转型升级,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糖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自治区糖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4〕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9〕8号)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制定了《广西糖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六章,包括总则、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和下达、资金使用和管理、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附则,共31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明确了《办法》出台的目的和依据,资金来源,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原则,资金管理部门职责分工。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共8条,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及补助方式。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甘蔗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糖业新技术示范推广、糖业防灾减灾、制糖涉糖企业科技进步等,可以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补助方式。

第三章资金分配和下达,共4条,明确了专项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和资金下达的方式。

第四章资金使用和管理,共8条,明确了项目单位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及项目验收等有关要求。

第五章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共4条,明确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有关责任和要求。

第六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解释权及执行期限。

三、组织实施

本办法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各级糖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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