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文件 > 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2-08-19 17: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文件精神,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广西消费持续恢复,经过调查研究、对标先进、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起草了《若干措施》,经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2022年8月15日,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若干措施》从鼓励汽车消费、升级家电家居消费、提振餐饮消费、稳定住房消费、拓展文旅体消费、提质养老托育消费、推动展会消费、升级夜间消费、拓展新型消费、激发消费活力、优化消费环境、优化金融服务、保障措施等十三个方面提出了39条措施,明确了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鼓励汽车消费。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汽车下乡”巡展活动,加大汽车促销力度,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和城市配送车辆电动化,加大对转供电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落实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等补贴政策,拓宽新能源汽车销售渠道等。

二是升级家电家居消费。鼓励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节能产品的让利力度,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推进居民用户宽带提速升级,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交付标准等。

三是提振餐饮消费。推动桂菜招牌菜“五进”,支持桂菜预制菜产业链发展,积极推进餐饮业纾困政策的落实,发挥各地餐饮协会作用举办主题餐饮促消费活动等。

四是稳定住房消费。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举办线上线下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等。

五是拓展文旅体消费。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季、广西人游广西等活动,鼓励国有旅游景区实行门票优惠,促进户外文旅体消费,打造体育消费新场景等。

六是提质养老托育消费。鼓励酒店、公寓开展养老转型,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加快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培育智慧托育新业态等。

七是推动展会消费。高质量办好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点展会,统筹协调展会活动场地保障,支持实体企业开展线下促销活动等。

八是升级夜间消费。开展专题促销,打造餐饮旅游消费热点,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鼓励夜间延时经营等。

九是拓展新型消费。引导企业发展社群营销、直播带货、“云逛街”,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等消费新模式,支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等。

十是激发消费活力。鼓励发放消费券、惠民券,开展脱贫地区特色农副产品“九进”活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等。

十一是优化消费环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破除消费障碍壁垒,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等。

十二是优化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消费者金融支持,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供给,鼓励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对特殊原因导致消费信贷逾期的不计收罚息等。

十三是保障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提振消费信心,加强协同配合,做好宣传营造氛围等。

三、组织实施

《若干措施》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统筹,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执行期限为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