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实施方案》(桂办发〔2021〕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办发〔2021〕2号),是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新时代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又一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成果。
为做好国家文件在我区的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深改委将此项改革工作列入了2021年新推出重点改革任务和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领衔推进重大改革任务。根据自治区的工作部署,结合中央文件精神和我区实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2021年7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对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出了具体的配套政策、实施措施。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逐条逐句对照梳理中央文件提出的政策,结合广西实际,提出了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等5个方面共49条措施。重点在可操作、可落地上下功夫,着力把中央的文件精神转化为可实施的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行动路径、成果形式和推进方式,压茬动态调整具体行动,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
在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方面,提出了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等9条广西具体的落实措施。
在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方面,提出了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等12条广西具体的落实措施。
在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方面,提出了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10条广西具体的落实措施。
在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方面,提出了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等6条广西具体的落实措施。
在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方面,提出了推进综合协调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等12条广西具体的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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