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49号),以及文旅商贸、检验检测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广告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家政服务等行业支持政策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促进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资金奖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我区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2020年12月-2021年5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文旅商贸、检验检测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广告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家政服务等行业支持政策;2021年6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49号)。为确保以上政策落实到位,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资金奖补类别及条件、申报流程及监督管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各类资金奖补类别及条件。根据各政策文件的资金奖补条款规定,将资金奖补划分为上规入统奖励类、贷款贴息类、认定奖励类、项目投资补助类、营业增收奖励类、网络货运支持类、其他奖补类、综合考评奖励类等8类,明确规定每类奖补的适用政策范围、申报主体、申报材料等内容。
第二部分是奖补资金申报流程。按照申报主体提出申请、材料审核、资金拨付的申报程序对每个步骤进行规范,明确申报主体、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事项及开展时间。
第三部分是监督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加强监督检查、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内容。
三、其他说明
本实施细则按照各相关政策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及有关要求执行,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税务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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