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09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公寓楼(59#、65#、68#)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发改社会〔2025〕2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9日 |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公寓楼(59#、65#、68#)项目建议书的函》(桂教函〔2024〕11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实力,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同意建设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公寓楼(59#、65#、68#)项目。
二、项目业主: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三、项目名称及代码: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公寓楼(59#、65#、68#)项目,2407-450000-04-01-593875。
四、项目地点: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校园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3栋学生公寓楼,其中59#学生公寓24302.90平方米(含地下室2600.00平方米),65#学生公寓5285.00平方米,68#学生公寓36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207.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匡算13131.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42.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6.49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预备费972.7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学校多渠道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督促业主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