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12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东院区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发改社会〔2022〕1288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4日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请审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东院区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函》(桂卫函〔2022〕57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发展,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东院区二期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东院区二期项目。
三、项目代码:2212-450000-04-01-309384。
四、项目业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五、项目建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院区内。
六、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4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门急诊、医技、住院、教学、科研、业务管理、后勤保障等业务用房以及地下停车库等,并配套道路、绿化、围墙、室外水电等室外配套工程。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23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268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280.42万元,预备费用25735.3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测算论证项目建设规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报我委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