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11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场老旧设施改造升级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桂发改社会〔2022〕27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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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体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广西体育场老旧设施改造升级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桂体函〔2021〕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自治区体育场设施设备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升体育场服务功能,满足各项体育运动及全民健身需求,同意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场老旧设施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自治区体育局。
三、项目名称及代码: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场老旧设施改造升级建设项目,2112-450000-04-01-406457。
四、项目地点: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公园路5号广西体育场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一座11人足球场、运动场馆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34544.88平方米,其中主题运动场馆及其配套用房16205.5平方米、恒温游泳馆2762平方米、公共架空层13578.08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1999.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匡算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采用PPP模式筹集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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