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18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广西医科大学中国-东盟实验动物科创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桂发改社会〔2021〕920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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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重新报送广西医科大学中国—东盟实验动物科创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桂教函〔2021〕1344号)收悉。
广西医科大学中国-东盟实验动物科创中心项目于2020年8月获我委立项批复(桂发改社会〔2020〕799号)。现你厅来文称,2020年12月国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对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提出了新的更严格要求,该项目的感染性实验室及其他相应功能在建设规模、功能设计等方面须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为提升我区动物实验研究水平,打造国家级高水平实验动物工程研究中心,培养科学一流人才,结合项目需求变化,经研究,同意对该项目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广西医科大学教学科研设施,提高学校科研实验动物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意建设广西医科大学中国—东盟实验动物科创中心项目。
二、项目业主:广西医科大学。
三、项目名称:广西医科大学中国—东盟实验动物科创中心。
四、项目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凤凰路23号。
五、项目代码:2020-450000-73-01-037434。
六、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新建广西医科大学中国—东盟实验动物科创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23767.35平方米(部分楼层因实验室、动物饲养用房的工艺要求,需配套设备层,因此有建筑面积10982.3平方米的楼层层高均为6.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排水系统、电力电气系统、消防系统、智能化管理系统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七、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18693.05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通过自筹等多渠道方式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督促项目业主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善前期工作,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优化总投资并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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