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改油气〔2019〕1042号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给予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南宁市天然气专供管道工程(中石化南宁站-南宁中燃门站段)项目核准的请示》(南发改报〔2019〕6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的工作部署,推进区内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加快发展天然气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南宁市天然气专供管道工程(中石化南宁站-南宁中燃门站段)项目。
项目代码:2019-450109-57-02-014781
项目单位为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宁市邕宁区境内。
三、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约9.5km的天然气管道,新建蒲庙分输站1座。管道设计输量为6.72亿m3/年,设计压力为4.0MPa,管径为D323.9mm。本工程线路管道防腐采用3层PE加强级防腐,阴极保护系统采用牺牲阳极法。
四、本项目总投资约6755万元,其中,资本金为2702万元,占总投资的40%,由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解决;其余60%资金为商业银行贷款。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分输站、管道施工和应急安全措施,做好分输站、管道施工建设和生产运营的安全、环保等工作。
六、请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按照本批复所附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送我委及有关单位备案。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南宁市天然气专供管道工程(中石化南宁站-南宁中燃门站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桂自然资预审〔2019〕62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宾阳等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站场和阀室以招拍挂出让方式获取永久性建设用地有关意见的函》(南自然资函〔2019〕1773号)、《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中石化南宁站-中燃门站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管道路由和站场选址方案有关意见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确需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4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南宁市天然气专供管道工程(中石化南宁站-南宁中燃门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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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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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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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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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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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用招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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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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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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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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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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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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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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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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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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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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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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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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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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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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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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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核准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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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投资6755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规定,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因此,本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和重要材料等必须进行招标。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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