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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宾阳双桥风电场工程项目延长核准有效期的批复_(桂发改能源〔2019〕42号)

2019-01-18 19:28     来源: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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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发改能源〔201942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同意宾阳双桥风电场工程项目

  延长核准有效期的批复

南宁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宾阳双桥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延期的请示》(南发改报〔2018〕113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2017年1月18日,我委核准宾阳双桥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规模50.4MW,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宁市宾阳县狮子岭、乌云岭一带。目前,该项目已获得建设用地批复、林地批复、环评水保批复和电网接入系统批复等支持性文件。为进一步完善开工前准备工作,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现同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宾阳双桥风电场工程核准的批复》(桂发改能源〔2017〕58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月17日。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建设条件,尽早开工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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