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13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广西广播电视大学项目名称的函 | |
| 发文字号:桂发改社会函〔2021〕2544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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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变更广西开放大学五象校区建设项目名称的函》(桂教函〔2021〕119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我委于2016年9月以桂发改社会〔2016〕1157号批复广西广播电视大学五象校区项目建议书。
2017年2月以桂发改社会〔2017〕177号批复广西广播电视大学五象校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9年4月以桂发改社会〔2019〕417号批复广西广播电视大学五象校区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2019年9月以桂发改社会〔2019〕845号批复广西广播电视大学五象校区项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2020年12月以桂发改社会〔2020〕1374号批复广西广播电视大学五象校区项目三期工程初步设计。
二、2020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函〔2020〕133号批复同意广西广播大学更名为广西开放大学。你厅现来文称,根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意见,为使项目后续竣工验收备案、规划验收、不动产证办理等手续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档案馆规定,现申请将广西广播大学五象校区相关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广西开放大学五象校区项目。经研究,为确保广西开放大学五象校区后续建设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发挥投资效益,我委原则同意广西广播大学五象校区项目变更为广西开放大学五象校区项目,项目总投资、总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其他内容均与原批复保持一致。
三、建议你厅加强与规划、土地、住建等相关部门衔接,进一步调整完善前期手续,确保合规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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