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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亚行贷款广西贺州 可达山矿区生态修复及可持发展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相关文件的通知

2021-09-27 11:35     来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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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批复亚行贷款广西贺州可达山矿区生态修复

可持发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相关文件的通知

贺州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亚行贷款广西贺州可达山矿区生态修复及可持续发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发改外资〔20211304号),批准借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0.85亿欧元。现将发改外资〔20211304号文转发你们,请据此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组织项目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落实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指导组建各级实施机构,争取项目尽快实施;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项目建设内容、贷款金额调整等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请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将项目工作进度情况报送我委及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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