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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发改电力〔2020〕446号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核准500千伏白鹭输变电工程的请示》(桂电计〔2020〕8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500千伏白鹭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已列入《广西“十三五”110千伏及以上电网规划修编》及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0年电网主网架完善重点项目表,为满足防城港负荷发展需要,提高防城港电网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500千伏白鹭输变电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为:2019-450602-44-02-045927。
项目单位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防城港市。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500千伏白鹭站新建工程
500千伏白鹭站主变远期规模4×1000兆伏安,本期规模1×1000兆伏安。500千伏远期出线6回,本期出线4回。220千伏远期出线20回,本期出线9回。
(二)线路工程
将500千伏防城港电厂至海港站双回线路解口接入白鹭站,新建线路长度2×1.5千米,按同塔双回路建设,导线截面采用4×400平方毫米。
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本工程项目总投资34947万元,由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筹措。其中,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投资的20%,由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从自有资金出资解决,其余资金向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六、请项目业主按照本批复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送我委及有关单位备案。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500千伏白鹭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000202000019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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