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崇左市城区生态水系修复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发改外资〔2019〕757号)文件精神,广西崇左市城区生态水系修复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已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批准借用新开发银行贷款3亿美元。
现将批复文件转发你们,请据此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组织项目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落实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指导组建各级实施机构,争取项目尽快实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项目建设内容、贷款金额调整等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三、请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将项目工作进度情况报送我委及自治区财政厅。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崇左市城区生态水系修复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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