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文件 > 项目批复 > 项目节能评估和境外备案通知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2年10月26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锦象水泥有限公司日产6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桂发改环资〔2022〕1114号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锦象水泥有限公司日产6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2-10-28 18:30     来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来宾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查广西锦象水泥有限公司日产6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来发改环资报〔2022〕160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来宾市工业发展规划,已通过等量或减量置换方式获得产能指标,项目建设及投产对地方稳住经济大盘具有积极作用。项目已经2022年第3次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加强能耗双控厅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桂发改环资〔2017〕635号),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104-451322-04-01-969785,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锦象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来宾市象州县石龙镇大山村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1条日产6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年产水泥熟料180万吨,水泥250万吨。项目为整改补办手续项目,计划于202212月投产。来宾市人民政府已出具能耗替代承诺函并对真实可行性负责

、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176307.79吨标准煤(当量值)/195344.62吨标准煤(等价值),通过节能挖潜等方式解决,计入来宾市能源消费总量中。项目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不高于70.11千克标准煤/吨、92.68千克标准煤/吨,熟料单位产品综合电耗、煤耗分别不高于44.58千瓦时/吨、87.20千克标准煤/吨,水泥制备工段电耗不高于24.68千瓦时/吨;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4.37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水泥熟料能效达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中的标杆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节能验收并报备你委

、请你委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将能耗挖潜方案落实情况和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作为节能验收重要内容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能耗双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项目投产预计对来宾市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有重大影响来宾市按照承诺要求加大节能挖潜力度,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026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