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06日 |
标 题: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广西陆海新通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发文字号:桂发改外资〔2022〕964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8日 |
广西陆海新通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投资Tani Nusantara Pte.Ltd.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现对广西陆海新通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Asean China Investment Fund IV L.P.认购注册于新加坡的Tani Nusantara Pte.Ltd.股权性可转换债券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09-450000-04-04-420971。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届满自动失效。确需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一、项目名称 | 广西陆海新通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Asean China Investment Fund IV L.P.认购注册于新加坡的Tani Nusantara Pte.Ltd.股权性可转换债券项目 | ||
二、投资主体 | 广西陆海新通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NHHK11H)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开曼群岛 | |
最终目的地 | 新加坡 | ||
四、项目总投资 | 2.17万美元 | ||
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2.17万美元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2.17万美元 | ||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
广西陆海新通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入境内自有资金2.17万美元(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1.075万美元、广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75万美元、广西陆海新通道股权投资管理中心0.02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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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广西陆海新通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部决策,拟通过Asean China Investment Fund IV L.P.(东盟—中国投资基金4期),出资2.17万美元购买Tani Nusantara Pte. Ltd.的股权性可转换债券,本次投资为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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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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