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29日 |
标 题: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 |
发文字号:桂发改外资〔2022〕1242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30日 |
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新设印尼国轩绿色能源应用有限公司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现对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子公司事项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11-450000-04-01-916245。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届满自动失效。确需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
一、项目名称 | 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新设印尼国轩绿色能源应用有限公司项目 | ||
二、投资主体 | 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MA5PM5PD8A)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印度尼西亚-勿加泗卡布蓬 | |
最终目的地 | 印度尼西亚-勿加泗卡布蓬 | ||
四、项目总投资 | 878.64万美元 | ||
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878.57万美元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300万美元和3943.39万人民币 | ||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
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投入境内自有资金5999.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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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内部决策,与印尼籍自然人Antony(中文译名:安少红)合资设立印尼国轩绿色能源应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折合约878.64万美元)。主营业务为经营应用于纯电动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商用车,专用车及电动三轮车,二轮车等领域动力电池电芯、电池组(包)及其组成材料。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场地租赁装修、购买机器设备、聘用员工工资等费用,以及前期市场开拓、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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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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