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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2年04月08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四层2号、4号机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桂发改环资〔2022〕361号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四层2号、4号机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2-04-11 10:00     来源:环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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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审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四层2号、4号机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南发改报〔2022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目已纳入全区数据中心规划布局,符合我区“十四五”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有利于提升我区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服务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桂发改环资〔2017〕635号),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109-450000-04-01-950680,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已有市电、高低压机房和配电系统等基础设施资源,完成未启用机房的装修并建设配套的电气系统、空气调节系统、冷通道(含机柜)和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等基础环境设施。该项目建设范围覆盖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四层2号、4号机房项目计划于202210建成

、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1419.49吨标准煤(当量值)/3638.23吨标准煤(等价值),计入南宁市能源消费总量中。项目年耗电量1154.99万千瓦时,电能利用效率(PUE)1.29。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项目投入使用前,及时向节能审查机关申请节能验收。

、请你委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要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能耗双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南宁市要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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