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改交通〔2020〕1261号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新建南宁至深圳铁路玉林至岑溪(桂粤省界)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桂交投报〔2020〕3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动广西与粤港澳大湾区广泛交流合作,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布局,加强区域融合发展,改善广西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高标准客运主通道交通运输条件,在实施南宁至玉林铁路的基础上,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发改基础〔2020〕1238号),同意新建南宁至深圳铁路玉林至岑溪(桂粤省界)段项目建设。
本项目功能定位是区域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宁向东往玉林、珠三角机场方向,便捷通往广州、深圳等大湾区中心城市的客运主通道,是一条以中长途客流为主的高速铁路。
二、项目代码:2020-450000-48-02-015267。
三、项目单位: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自在建南宁至玉林段铁路玉林北站引出,沿洛湛铁路向东至容县,跨洛湛铁路、国道G324后设容县南站,再跨国道G241,沿洛湛铁路南侧过岑溪,设岑溪东站后至省界,线路长约111公里。设3个车站,其中玉林北站为在建车站,容县南站、岑溪东站为新建车站。本项目一次批复、分段实施。先期实施玉林北站至岑溪东站段;岑溪东站至省界段与广东境内工程同步实施。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初、近、远期预测客运量分别为1406万人、1986万人和2477万人,客车对数分别为60对/日、85对/日、105对/日。远景单向输送能力为4000万人/年。
五、项目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一)项目估算。总投资184亿元,其中:玉林北站(不含)至岑溪东站(含)152亿元、岑溪东站(不含)至省界段32亿元。
(二)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比例50%,计92亿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广西铁路大发展实现市市通高铁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4〕42号)精神要求,国家铁路网干线铁路、城际铁路由自治区、市两级按照6:4的比例分担。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按照上述出资原则,先期实施玉林北站至岑溪东站段,资本金比例50%,计76亿元,自治区人民政府、玉林市人民政府、梧州市人民政府分别出资45.6亿元、18.7亿元、11.7亿元。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三)项目公司组建。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目前各股东分别为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自治区和玉林市、梧州市的投资作为对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的增资或出资,依据《公司法》相应调整股比和法人治理结构。
(四)建设工期:3.5年。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玉林市、梧州市人民政府指导容县、岑溪市结合城市规划对高铁站点市政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和建设,做好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
(二)落实建设资金,涉及的财政出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保障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请容县、岑溪市按相关承诺分别承担容县南站、岑溪东站增加站房规模部分的投资。
(三)请玉林市、梧州市人民政府和项目单位按照国办发〔2014〕37号文、桂政办发〔2018〕165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土地综合开发工作,并认真研究运营补贴方案,确保项目财务的可持续性。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本项目涉及的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点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防护措施,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降低不利影响。
(五)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六)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的衔接,并完善相关手续。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或本项目批复的建设方案与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结果不一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