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4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物资学校立德楼原址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桂发改社会〔2025〕23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4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同意建设广西物资学校立德楼原址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桂物政报〔2025〕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实力,完善教学设施,同意建设广西物资学校立德楼原址重建项目,项目代码:2410-450000-04-01-547235。
二、项目单位:广西物资学校。
三、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5号,广西物资学校校内。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新建1栋教学实训楼,总建筑面积5699.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及相关室外附属配套设施等。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为2292.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50.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3.10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预备费109.19万元。资金来源为通过中央和自治区教育专项资金筹措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为14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宁国用(2011)第559808号)等。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