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03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池学院新校区项目教学及生活配套设施组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桂发改社会〔2025〕19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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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
报来《关于报送河池学院新校区项目教学及生活配套设施组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桂教函〔2024〕97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实力,完善教学设施,同意建设河池学院新校区项目教学及生活配套设施组团,项目代码:2405-450000-04-01-108923。
二、项目单位:河池学院。
三、建设地点: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宜州新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新建教学及生活配套设施组团,其中A-3阶梯教室2330.36平方米,B-3商学院6159.90平方米,B-4外国语学院4712.07平方米、C-1师生活动中心5922.10平方米、E-2垃圾转运站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244.4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及相关室外附属配套设施等。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为13142.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922.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46.70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预备费973.52万元。资金来源通过2025年自治区本级教育领域基础能力提升一般债券资金及学校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为28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000202000074号)等。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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