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08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重大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发改社会〔2025〕10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8日 |
自治区教育厅:
报来《关于报送广西中医药大学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申报材料的函》(桂教函〔2024〕8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和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学校优势特色和一流学科建设,提升学校教学科研能力,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广西中医药大学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重大仪器设备更新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408-450000-04-03-271989。
二、项目单位:广西中医药大学。
三、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广西中医药科学实验中心实验大楼、致知楼。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项目更新教学科研类设备72台(套),其中:壮瑶医药特色的医疗机构制剂-中药新药一体化开发研究平台设备34台(套)、广西道地药材创新中药研究及产品开发平台设备7台(套)、广西优势中成药的二次开发研究平台设备9台(套)、创新中兽药的开发研究平台设备13台(套)、广西特色海洋中药新药创制和大健康产品开发研究平台设备9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共72台(套),其中:壮瑶医药特色的医疗机构制剂-中药新药一体化开发研究平台设备34台(套)套、广西道地药材创新中药研究及产品开发平台设备7台(套)、广西优势中成药的二次开发研究平台设备9台(套)、创新中兽药的开发研究平台设备13台(套)、广西特色海洋中药新药创制和大健康产品开发研究平台设备9台(套)。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为9740.25万元,其中:工程(设备购置)费用953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81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预备费96.44万元。资金来源由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学校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4〕718号)等。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项目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完备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批复确定的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以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建设。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
附件:项目设备更新购置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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