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24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池学院东校区新10号学生公寓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桂发改社会〔2021〕209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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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河池学院东校区新10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桂教函〔2021〕291号)收悉。经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给学生提供更好的住宿条件,提升学校办学实力,同意建设河池学院东校区新10号学生公寓楼项目。
二、项目名称:河池学院东校区新10号学生公寓楼。
三、项目代码:2101-450000-04-01-340285。
四、项目业主:河池学院。
五、项目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龙江路42号。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栋六层的学生公寓楼,总建筑面积7282.4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2732.16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通过亚洲开发银行贷款7650万元中的相应资金用于实施本项目。
八、本项目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九、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请据此批复,督促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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