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18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东盟计量研究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发改投资〔2022〕1305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9日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东盟计量研究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的函》(桂市监函〔2022〕20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审查并出具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东盟计量研究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名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东盟计量研究中心(二期工程)项目。
三、项目代码:2020-450000-73-01-038679。
四、项目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五、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永乐路30号。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总建筑面积24929.11平方米,包含主楼5#楼和裙房4#楼两部分,主要用于国家量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广西)、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以及广西标准物质研究中心相关实验室。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956.8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972.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及道路、绿化等室外工程。
七、主要工程设计方案: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面设计、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节能、绿色建筑等工程技术方案。本项目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按7度设防,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建筑二级、地下室一级,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结构主要为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桩基和柱下独立基础。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13674.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700.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23.21万元,基本预备费651.19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东盟计量研究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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