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年02月21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市规划10路(规划1路-规划2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桂发改投资〔2022〕165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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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发改投资〔2022〕165号
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南宁市规划10路(规划1路-规划2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的函》(桂自然资土储函〔2021〕29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中介机构审查并出具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完善区域路网,提升片区城市功能,推进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收储盘活,同意南宁市规划10路(规划1路-规划2路)工程建设。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规划10路(规划1路-规划2路)工程。
三、项目代码:2020-450000-54-01-017702。
四、项目业主:广西农村投资集团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内,西起于规划1路,由西往东,东止于规划2路。
六、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城市主干路长1712米、宽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
七、主要工程设计方案: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中确定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环境保护等工程的设计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
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道路红线宽度:50米。
机动车道数:双向6车道。
机动车道最小净高:4.5米。
非机动车道最小净高:2.5米
人行道最小净高:2.5米。
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
路面面层类型:沥青混凝土。
路面设计基准期:15年。
桥梁结构设计基准期:100年。
道路交通量达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20年。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6278.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742.2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08.39万元,预备费1727.53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区本级土地储备计划及自治区本级土地储备中期滚动计划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1年部门预算及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函》(桂财预函〔2021〕104号),项目建设资金通过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部门预算等渠道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南宁市规划10路(规划1路-规划2路)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