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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三十四:自治区虽然明确提出管网建设要求,但督办措施失之于软,一些地市把督办考核当作“耳旁风”。崇左市管网建设严重滞后。
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整改措施
按照自治区印发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上述问题的整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其中涉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整改措施为第142项,我委根据要求细化整改措施为: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统筹安排自治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持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三、整改情况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崇左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2021年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自治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崇左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四、验收情况
按照自治区整改验收销号规程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会议,对问题三十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会议认为,我委已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了问题三十四的相应整改工作,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2328385。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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