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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编号十九)整改工作验收的公示

2024-12-16 10:01     来源:环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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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十九: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整改措施

按照自治区印发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上述问题的整改涉及多个单位,其中涉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整改措施为:编制《广西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循环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将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纳入规划。

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整改情况

2021年12月31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广西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并配套制定《广西循环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其中,《广西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第7页“重点任务”第(三)点“打造现代化循环产业体系,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第5小点明确“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广西循环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第4页“主要任务”第(三)点明确“提升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将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纳入规划,进一步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四、验收情况

按照自治区整改验收销号规程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会议,对问题十九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会议认为,我委已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了问题十九的相应整改工作,同意通过验收。

现公示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23280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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