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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的公示

2024-02-19 08:25     来源:社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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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关于编报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建议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各设区市和自治区有关单位遴选申报、自治区级初审、国家部门联审及专家评审,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18个拟入库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2024年2月19日-21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

电话:0771-2328539

邮箱:2328870@gxi.gov.cn


附件:广西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拟入库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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