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文件 > 信息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五)整改工作验收的公示

2023-05-19 10:02     来源:环资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五:某钢铁项目有意落户广西,尽管项目不符合北海市产业规划布局要求、与防城港市现有钢铁项目同质化,但两市分别于2018年上半年向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递交请示报告,争抢项目落户。理文造纸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因不符合北部湾产业规划被钦州市放弃,但防城港市仍然大力引进,直至督察下沉防城港市后,才停止项目前期工作。

百色市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未完成”,按照考核办法应该实行问责,但仅给予通报批评。北海市、崇左市连续三年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应予缓批限批,但自治区有关部门仍批复了两市部分项目节能报告。“两高”项目违规建设问题十分突出,督察组抽查防城港、百色、崇左、北海、钦州、来宾等地市,就发现46个项目未通过节能审查已动工建设。

二、责任单位

有关设区市党委、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

三、整改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五)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问题编号五涉及我委各项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目标。

一是推进46个未经节能审查违规建设项目整改。2021年8月31日至9月6日,我委联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组成7个检查组,分赴各市开展重点用能项目现场检查。2021年10月25日,我委联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国家点名通报的46个未批先建项目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分类处置46个未批先建项目。截止到2022年7月底,46个未经节能审查违规建设项目已分类处置并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编制并上报《防城港钢铁基地和柳州钢铁产业发展规划》。2021年10月24日,我委编制完成并上报《防城港钢铁基地和柳州钢铁产业发展规划》

三是组织开展能耗双控考核。我委严格执行自治区能耗“双控”考核办法。2021年9月2日,印发实施《关于开展设区市人民政府“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各设区市“十三五”能耗双控考核,于2021年12月14日将考核结果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我委将结合国家对各省(市、区)考核结果,参照国家的做法,开展考核结果应用。

四、验收情况

2022年8月3日我委认真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问题编号五第21、22、23项整改措施相关要求开展自行验收有关责任处室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同意通过自行验收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2328385。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