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三:防城港市“十三五”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987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为9%,实际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1142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强度累计上升约42.5%,均未完成任务,但进入“十四五”以来,“两高”项目建设依旧热情不减,仅已建和在建项目每年就将新增1047万吨标准煤,超出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粗钢产能将从现有的1100万吨/年增长到2400万吨/年,增幅1.2倍。
百色市“十三五”期间万元GDP能耗强度累计上升16.74%、碳排放强度累计上升21.4%,与下降19%、22%的任务目标背道而驰。百色市氧化铝行业目前产能已达920万吨/年,远超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700万吨/年的规划目标,且仍有2个项目在建拟建,“十四五”期间氧化铝产能将增至1210万吨/年。
整改措施13:严格氧化铝项目建设管理。在“两高”项目清单中,明确氧化铝(非冶金级氧化铝除外)、钢铁为两高项目。不定期对全区建成、在建氧化铝项目进行梳理,核实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对未按要求履行相关审查审批手续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整改措施14:依法依规对利用海外铝土矿建设氧化铝项目进行管理;“十四五”期间不再新建利用区内铝土矿建设氧化铝项目。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对有色金属产业、特别是遏制盲目扩大氧化铝发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市、县(区)办理氧化铝项目备案的监管,未通过自治区两高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建氧化铝项目不得备案建设。不定期对全区建成、在建氧化铝项目进行梳理,核实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对未按要求履行相关审查审批手续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整改措施16: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管理要求,严禁违规新增钢铁冶炼产能。持续开展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排查工作,坚决打击“地条钢”,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粗钢压减产量工作。
二、责任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整改情况
一是对新建氧化铝、钢铁冶炼项目严格管理。编制印发广西“两高”项目目录清单(暂行),将氧化铝(非冶金级氧化铝除外)、钢铁冶炼项目列入目录管理范围。2021年9月,编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加强能耗双控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两高”项目管理有关要求。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高质量发展。编制印发《广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对铝等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提出转型升级的重点方向和有关要求。
三是严格氧化铝项目管理。2022年以来,先后3次发文对全区建成、在建氧化铝项目进行梳理,核实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和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指导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抓好问题整改,对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跟踪了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接有关市予以纠正。
四是加强新建、扩建氧化铝、钢铁等项目备案的指导监管工作。2022年3月、4月、8月,3次下达有关通知,指导各设区市、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做好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备案管理,对发现的未通过自治区“两高”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建氧化铝违规备案项目及时反馈有关市、县投资主管部门,指导备案机关及时予以纠正,撤销了崇左市崇左低品位难处理铝土矿开发及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崇左低品位难处理铝土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改项目,防城港市吉利百矿集团防城港绿色铝循环产业园项目的备案。
五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严厉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市、各部门进一步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并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监督。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全区粗钢产量压减工作方案和计划,配合做好每月监测调度工作,2021年,全区粗钢产量3660.9万吨,圆满完成国家下达广西的粗钢产量压减指标。
四、验收情况
2022年9月5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认真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问题三第13、14、16项整改措施相关要求开展自验收,有关责任处室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2328860。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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