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严格能效约束推动全区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工服规〔2022〕679号)工作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重点领域能效水平评估认定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工作要求,对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结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结果,现将广西重点领域企业装置(生产线)能效清单(第一批)(附件1-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至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服务业处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
监督电话:0771-2328860。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1-1号发展大厦。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广西重点领域企业装置(生产线)能效清单(第一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生态环境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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