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9号)精神,自治区拟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综合评价全区排名第1的设区市和排名前6的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经综合评价,现将督查激励备选名单公示如下:
一、设区市备选名单(1个):贺州市
二、县(市、区)备选名单(9个):隆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苍梧县、兴业县、右江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八步区、忻城县、天等县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公示期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6日。对公示地市及县(市、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传真:0771-2328926;电子邮箱:anzc@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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