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7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耕尧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函 | |
发文字号:桂发改价格函〔2024〕49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3日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耕尧水电站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定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耕尧水电站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桂价格〔2015〕1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区小水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3〕771号)规定,经审核,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耕尧水电站上网电价核定为0.31元/千瓦时(含税),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此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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