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07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备案创业投资企业2023年度年检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发改财信〔2023〕108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1日 |
南宁、柳州、北海、贺州、河池、崇左市发展改革委,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2005〕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创业投资备案年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对2022年底前我区已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年检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委共收到20家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的年检材料、1家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的注销申请材料。经审查,申请年检的20家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基本符合《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准予其通过2023年度年检。同时,通过1家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的注销申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年检合格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相关优惠政策支持。
三、各相关市发展改革委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已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服务管理,督促指导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自觉遵守《办法》规定,合法合规募集资本,规范投资运作行为,努力发展成为专业性创业投资企业。
四、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要自觉接受监管并及时报告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年检合格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要按照《办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投资运作过程中的修改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等重要法律文件、增减资本、分立与合并、高级管理人员或管理顾问机构变更、清算与结业等重大事件;及时登陆“全国创业投资备案管理系统”,按期主动提交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五、本通知不作为年检合格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募资依据。
附件:2023年度广西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度检查结果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