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05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桂价工字〔1997〕199号文件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发改价格〔2023〕728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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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电力市场化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各县小水电与县网并网运行的无功电量电价问题的通知》(桂价工字〔1997〕199号)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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