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26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创业投资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发改财信〔2023〕477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9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精神,促进我区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2005)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
(一)年检内容。
重点检查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是否规范运作,包括是否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被立案调查或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二级市场投资和债券投资等违规行为,是否已落实“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时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等要求。
(二)年检材料。
备案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全国创业投资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年度业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能够准确陈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和投资收益等情况;年度业务报告能够准确陈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历史沿革、组织管理结构、资本资产状况、投资运作及典型投资案例等情况;其他相关材料包括下列能够简要反映截止到2022年末全年度业务情况和经济社会贡献情况的相关表格:
1.《创业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当填写《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
2.《创业投资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当填写《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
3.《创业投资企业资本来源情况表》;
4.《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
5.《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创业投资情况表》;
6.《创业投资企业股本退出情况表》;
7.《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收益与应纳税所得抵扣情况表》;
8.《被投企业经济社会贡献情况表》;
9.《创业投资企业经济社会贡献情况汇总表》。
上述表格中涉及投资情况的,应提供相应法律文件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避免漏检和重复检查,实行委托管理的创业投资企业,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提交上述文件。相关表格可通过“全国创业投资备案管理系统”下载。
二、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应符合《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和《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8号)有关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应当自行比对是否符合享受税收政策的各项条件。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可通过“全国创业投资备案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填报《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抵扣情况表》并签署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对符合享受税收政策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公示,企业备案年检和税收登记信息推送税务部门,以确保企业能够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按时提交材料。
请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于2023年7月31日前登录“全国创业投资备案管理系统”,完成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年检材料的填报,并将年检材料纸质版报送我委。
(二)高度重视年检工作。
我委将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规范运作情况进行核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创业投资企业,年检不予通过。对拒不配合年检、上报虚假材料、限期整改仍不合格、连续三年未年检的创业投资企业,我委将取消其备案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重新备案申请。
联系方式:0771-2328867
附件:2022年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