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函〔202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06号)和《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发改电力函〔2022〕578号)等有关文件,为加快推动我区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破解充电设施进小区难的问题,加快完善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我委牵头会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应急厅、人防边海防办,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制定了《广西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告期自2022年9月27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止。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在线征集或电子邮件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电子邮箱:tjlxhy@gxi.gov.cn。
附件:广西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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