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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1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广西骨伤医院经开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发改社会〔2021〕1195号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广西骨伤医院经开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1-12-22 22:50     来源:社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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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医药局:

你局《关于调整广西骨伤医院经开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桂中医药函〔2021〕136号)收悉。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我委于2019年6月以桂发改社会〔2019〕540号文批复广西骨伤医院经开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推进中因选址及建设规模出现较大变动,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意调整广西骨伤医院经开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018-450112-83-01-008484。

三、项目业主:广西骨伤医院。

四、项目建设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北侧、开源路西侧。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88818.42平方米,设置病床600张。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617.08平方米(包括门诊医技综合楼25852.34平方米、1号住院楼12971.76平方米、2号住院楼12971.76平方米、后勤综合楼7821.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201.34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水电、围墙等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4794.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1233.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8761.68万元(包含建设用地费用3956万元),预备费用为4799.6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治区财政资金以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项目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原桂发改社会〔2019〕540号文作废,请据此批复,督促项目业主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并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广西骨伤医院经开区医院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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